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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甸镇名师工作室学员遴选公告

来源:白甸镇教管办 发布时间:2018-05-1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白甸镇名师工作室学员遴选公告

各校园:

根据《关于建立区镇(局直学校)级名师工作室的通知》(海教人[2018]14)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校推荐,镇教管办根据领衔人的基本条件进行了筛选,由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一个名师工作室:周国霞名师工作室。

现面向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德育方向遴选周国霞名师工作室学员58人,原则上面向幼儿园遴选2名,小学遴选2-4名,初中遴选2名。

一、学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良好,积极进取。

2.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从事相应学科教学3年以上。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勇于改革,有一定的教学智慧。教学业绩优秀,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崭露头角,具有较好的发展潜质。

4.积极参与教改实验,近三年在本镇上公开课至少1次并获得较好评价,或参加镇级及以上教学竞赛获等级奖。

5.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较强的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校本研修等活动。近三年在县级及以上教育报刊发表文章不少于2篇。

6.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身体健康。

7.原则上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坛新秀)或骨干教师等。

为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加入,我镇2.5.7条不作硬性要求。

二、学员录用办法

1.学员从我镇优秀青年教师中择优选定。

2.符合条件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后,向名师工作室提出申请;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对申请人进行筛选,报镇教管办,由镇教管办报县局备案。

3. 每期学员培养期为三年。完成学习任务,并通过考核的学员,镇教管办发给结业证书。

4.对培养期内不能完成学习任务、成长状况不佳的学员,镇教管办可根据领衔人的意见责其退出名师工作室。

三、学员职责

认真拟订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制订具体、明确、切实可行的个人学习、研修年度计划。

积极参与听课评课、专题研讨、课题研究、读书交流等活动,努力提升教育科学素养和学科教学能力。

积极参与名师工作室建设,完成领衔人布置的任务,协助领衔人创建优秀工作室,争当优秀学员。

发挥辐射作用,在培养期内至少结对培养本校一名青年教师且培养对象有明显进步。

四、考核评价

镇教管办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与考核评价。由工作室领衔人制订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每个年度及三年周期结束前进行一次,主要从师德师风、学习态度、理论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等方面考核学员是否达到发展目标。根据得分情况每年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工作室和一定比例的优秀学员。特别优秀的工作室和学员,可以推荐至县局进行表彰。

对优秀学员和优秀工作室的领衔人,优先选派参加国内外教育教学高级研修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先评优,优先推荐参评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特级教师。

工作室周期考核合格,下一周期继续运行,不合格终止运行。工作室学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并不得参加下一期申报。

五、时间要求

510:镇教管办发布各工作室遴选学员的公告。

510522日:学员个人申报。申报表交所在校园签署意见后于518日前交镇教管办,镇汇总后送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名师工作室做好遴选工作,并将遴选结果于522日前报镇教管办。

523:镇教办将名师工作室建立情况备案表”报县局人事科备案。

530:镇教办举行工作室成立仪式。

6月起:各工作室正常运行。

附件:白甸镇名师工作室学员申报表

                                                     

                                                           海安县白甸镇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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