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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甸镇2016年校(园)教育工作年终考核评分细则

来源:白甸镇教管办 发布时间:2017-05-04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白甸镇2016年校(园)教育工作年终考核评分细则20163

考核类别

     

自评分

考核分

   
  1

0

0

三大建设20

党组织建设6

党的建设2分:班子健全,廉洁高效得0.5分;队伍坚强,发展规范得0.5分;机制健全,活动正常得0.5分;业绩显著,群众赞扬得0.5分。

工会建设2分: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得0.5分;按期换届选举得0.5分。

团队建设2分:组织健全,阵地完善得0.5分;制度健全,仪式规范得0.5分;活动丰富,特色鲜明得0.5分;队伍坚强,研究扎实得0.5分。

6 

 

民主法制建设
6

依法治校2分:考核良好以上得1分,被评为市级以上“依法治校示范(先进)校”的得2分。

2 

 

综合治理2分:考核优秀得2分;考核良好得1.5分;考核一般得1分;校园周边存在明显治安问题不得分。

2 

 

信访工作2分: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得0.5分;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得0.5分;信息预警及时、有效应对得0.5分;无越级集访、上访得0.5分。

2 

 

精神文明建设
8

师德师风2分:管理规范,师德师风整治措施扎实,效果明显得2分;出现师德失范行为不得分;有教职工受党纪政纪及以上处分,每有1人倒扣2分。

2 

 

德育成效2分:学生行为规范,无违法犯罪行为得2分;有学生违法犯罪,每有1人倒扣2分。

2 

 

网络舆情处置与宣传工作2分:根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处置与宣传工作考核细则》,考核结果90分以上得2分,85-89分得1.5分,80-84分得1分,80分以下不得分。

2 

 

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创建2分:按镇下达的廉政文化标准化建设创建任务要求,当年被县局及以上表彰为廉洁示范学校、廉政文化示范点,得2分。

 

 

队伍建设10

干部管理2

领导班子团结且班子成员廉政勤政得2分;班子成员不团结或被县局诫勉谈话不得分;有人受党纪政纪及以上处分,每有1人倒扣2分。

2 

 

队伍稳定2

思想工作到位,教职工(含离退休,下同)无赴县及以上上访得2分。有教职工赴县上访,不得分;赴市上访,每次倒扣2分;赴省上访,每次倒扣4分;赴京上访,每次倒扣6分。

2 

 

职称评审2

诚信申报,无弄虚作假行为得2分;有弄虚作假的,每例倒扣2分。

2 

 

离退休管理1

领导重视退教协、关工委工作,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活动开展正常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继续教育2

签证率、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得1,有一项低于90%不得分。教师学历提升达年度任务目标100%1分,不达标倒扣2分。

 1

 

教师培训1

完成上级安排的培训任务得1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1 

 

常规管理17

安全工作4

年终考核优秀得4分;考核良好得3分;考核一般得2分;考核一般以下不得分。

4 

 

执行规范2

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上级的各项规定、教育系统内控制度及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落实“三治三促”作风效能工作要求得2分;被县局通报不得分;被县纪委及以上教育行政、督导、纪检部门通报每查实一例倒扣2分。

2 

 

电教装备3

开齐开足学生实验得0.5分,开展装备和信息技术应用与研究活动得0.5分,教育装备管理到位、省装备管理系统使用正常得0.5分;年生均增加图书达到1册(省装备Ⅱ类标准)0.5分;区镇内20%以上学校创建并通过南通市数字化校园评估验收的得1分。

3 

 

体育工作3

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位于学段前三分之一得1分、前三分之二得0.5分、后三分之一不得分;学校体育重点、特色工作突出得1分;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得1分,督查、明查暗访发现一次不到位,此项不得分。

3 

 

招生考试3

各类招生考试报名、志愿填报、体检、体育考试、投档录取等规范有序、安全无差错得3分;有违反招生规定或出现考试责任事故的,每例倒扣3分。

3 

 

特色建设2

学校办学特色项目被县局认定,或办学特色建设经验在市级以上媒体推介得1分;未被县局认定,当年办学特色建设经验在县级以上媒体推介得0.5分。正常参加县组织的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社团活动三次以上得1分,两次得0.5分;其余不得分。

2 

 

财务后勤管理

14

收费管理3

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全年无乱收费现象得3分;有收费违规行为,被市县相关部门查实,该项不得分;发生省级及以上教育乱收费信访或有违纪行为被查实,发生一起倒扣3分。

3 

 

财务管理3

规范管理到位得3分;在财务检查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发现一例扣一分,扣完为止。有违规行为且被财政、审计等部门查实的,每例倒扣1分。

3 

 

校安工程3

按序时进度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得1;及时上报各项进度报表和相关资料得1分、前期费用审批手续齐全、规范执行标后管理得1分;无不可抗拒因素未能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该项不得分;2013年以前安排的校安工程项目未进行决算审计的发现一起该项不得分、不执行相关基建规定、有违规违纪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的每发现一起倒扣1分。

3 

 

资产管理2

认真执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制度,对新增资产进行验收、登记、造册,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置和报废闲置资产得1分;对资产实行信息化管理得1分;行政账与资产监管网账账不符,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 

 

食堂管理2

食堂财务管理规范、按周上报食谱并按核定食谱配餐、实施五常法等食堂管理制度得1;完成食堂升级改造任务得1分。未完成食堂升级改造任务的倒扣1分。

2 

 

节能减排1

按要求开展节能周宣传活动、上报能耗数据、上报年度考核材料、推广使用节能产品。每项0.25分。

1 

 

   
  1

0

0

教育绩效28

素质教育8

活动开展3分:学校重视音体美等非中高考学科的教学,能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德育、科技、环境、国防、卫生、健康等专题教育活动能正常开展。

教育成果5分:当年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素质竞赛,团体奖国家级得1.5分,省级得1分,市级得0.5分;个人奖国家级每人得0.3分,省级每人得0.2分,市级每人得0.1分。同一赛事获多项奖励以最高级别计算,累计不超过5分。

 

 

学业水平20

初中:①当年中考,均分增长水平位列全县前四分之一(含)的学校得10分,前四分之一到前二分之一(含)的得8分,前二分之一到前四分之三(含)的得6分,后四分之一的得4分。②当年中考,特长生增长水平位列全县前四分之一(含)的学校得10分,前四分之一到前二分之一(含)的得8分,前二分之一到前四分之三(含)的得6分,后四分之一的得4分。
小学幼儿园:按小学和幼儿园质量优等评估结果核定,得分位列全县前四分之一(含)的学校得20分,前四分之一到前二分之一(含)得16分,前二分之一到前四分之三(含)得12分,后四分之一得8分。

12 

 

教育科研

11

课题研究3

承担省级及以上规划课题得3分;承担市级规划课题得2分;积极开展基于本校、本地教学实际问题的微型课题和规划课题研究得1分。

3 

 

教师备课资源完善与使用2

优化、完善有效使用资源,质量优良得2分,质量一般得1分。

2 

 

学生学习
资源研发2

基本完成任务,质量优秀得2分;基本完成任务,质量良好1.5分;基本完成任务,质量一般得1分。

 

 

家庭教育
资源研发4

质量评估2:质量优秀级分校得2分,良好级得1分。
资源研发2:资源上传任务完成80%以上得0.5分;网站每周更新一次得0.5分;班级记事及时记载达80%1分,达60%0.5分。

4 

 

 
(100+教育现代化创建考核分)

教育现代化创建

实行差别化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另附表。

 

 

双招双引50

邀请局负责人外出招商、项目首谈登记、项目签约、参加双招双引活动每项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引进1个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加20分;引进1个总投资额1亿元项目或1个总投资1500万美元项目或1个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项目加40分;引进1名高层次人才加10分;引进1名工业类或新兴服务业高校毕业生加2分;培育1家电商企业加4分;引进1个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或省“双创计划”对象加40分;因本系统“双招双引”每接受1名学生就读加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9分。双招双引累计加分不超过50分。

 

 

招生引劳20

初中县内职中升学指标数完成100%20分,完成90%以上得18分,完成80%以上得16分,完成70%以上得14分,完成70%以下不得分。

交办工作12

根据交办工作类别(主要指房屋征收、重点工程建设、校园升格验收、举办学历提升班、学前教育示范区创建等)和性质,赋予各类交办工作分数权重,有该项交办工作并完成的得分,无该项交办工作或有交办工作未完成的不得分。

 

 

争取资金10

向镇政府及市、县争取资金(核查拨款单),生均每10元加0.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表彰与宣传8

1.当年校(园)获市政府(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部)表彰,每次分别加0.5分、1,此项累计不超过3分。
2.当年本校(园)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课堂教学比赛获省一等奖(国家二等奖)、国家一等奖,每次分别加0.5分、1分,此项累计不超过2分。

注:同一内容获多个表彰,以最高级别计算。
3.在《中国教育报》、《江苏教育报》、江苏教育网等指定主流媒体发表反映本单位特色活动、办学成绩的新闻、通讯、消息,各校园全年不少于1篇,得3分。(查看发表的资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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